【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新竹區監理所稽查人員偕同新竹縣警察局員警查獲一輛自用小客車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從竹縣湖口載客到新豐火車站,賺取120元車資,稽查人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處罰違規駕駛人10萬元,並吊扣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