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IR(1)情况,如果无明显临床恶化,需在12周后再次评价疗效。若肿瘤总负荷,即靶病灶最大径乘积之和(sum of the product of the diameters, SPD)继续增加≥10%,单一病灶(≤2 cm)最大径线增大0.5 cm,或单一病灶(>2 cm)最大径线增大1 cm,即可认定为真进展;否则继续随诊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