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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责任,也是严格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近日,黄浦区检察院围绕黄浦区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层实践地工作目标,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发挥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推动作用,让外部实质性监督为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