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郑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郑洪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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