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发生两个月后,罪犯姓名公布了,作案动机也公布了。这时候,我们要担心有人模仿作案吗?能批评珠海法院公开信息是不负责任吗?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恰恰相反,作为司法机关,法院公开审理,公开判决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是对潜在犯罪分子最大的威慑,更是对社会安 ...